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6号),我校获得“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资质。
根据此前《关于组织遴选“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教师司[2012]2号)精神,对于遴选的条件要求是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或3年及以上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开设教师教育专业的其他高校等;所申报学科(领域)具有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专家熟悉学前教育或中小学教育实际,项目首席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须为本校教师;与优质幼儿园或中小学联系密切,具有教师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有效满足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要;教师培训场所、设备齐全,课程资源丰富,设有远程培训跟踪服务平台,集中培训后能够通过网络交流、课题研究等方式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等等。
我校认真总结了前两年承担国培计划的经验,整合优质资源积极进行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设计、论证,副校长楼世洲还带领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负责人、有关专家赴北京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答辩会。
今后,教育部还将对各院校(机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和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遴选的重要依据。
编辑: 陈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