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由我 防疫有我 ——致浙师大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 | 浙师防疫在行动

作者:来源:浙师大片区共建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2-09

 

亲爱的浙师大社区业主、居民们,亲爱的浙师教职工们:

 

NCP,肆虐的病毒,游潜的威胁。

 

如今,我们被迫摁下了“暂停键”:个人尽可能足不出户,专人负责隔离管控,小区出入没以前方便了……这一切安排都是出于我们对家人平安的渴望,对业主无恙的祝福。一时的不便,盼换来持久的康宁,还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丽泽”之名,意为两泽相连。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古代先贤因交流学识而建立彼此认同的价值共同体。浙师大社区业主以浙师教职工为主体,我们因传道授业而凝聚,对知识有天然的亲近,对道德有更高的向往,对共同体有更深切的体认。面对疫情来袭,我们以“丽泽”之名汇聚于此,对国人命运与共的休戚联结更多一份关怀,对社区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也多一份支持。

 

家园之安,是我们每一位丽泽社区居民的共同期盼。居家隔离,是当前阻断病毒在公共空间传播最科学、最有效的办法;是全民战最实在、最给力的行动。家庭是社会构成最基本的单位,而社区是城市管理最基础的单元。对于疫情防控,惟有家户的平安,方有社区的安宁,才有城市的安稳。社区生生不息的联结从未如此生动。

 

责任之担,是我们对生命与生俱来的尊重与自觉。生命是最珍贵的礼物,健康是最朴素的希冀。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与病毒抗争、共处。如今,我们与新型冠状病毒相遇,时代的一粒灰,落在普通人身上,就是一座山。举国防疫,共克时艰。我们有抵御的勇气、互助的情义、科学的方法。今日,我们的责任,是于己于人生命的敬畏,是自我防疫的高度自觉。可怕的从不是病毒,而是我们人类的轻慢。

 

防疫有我,让我们自觉履行浙师大社区共同体的防控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2. 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丽泽东门、家属区南门外,其余入口全部封闭(含两条地下通道),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社区,社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入。


3. 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症状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所有区外返程人员必须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


4. 严格落实涉及社区居民的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的要求,社区内居民生活必需的定点供应商店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5. 严格禁止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个人安危系于一己之行,社区安全始于你我共担。当前,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从阻断重点地区传染源输入向阻断重点人群在本地扩散转变,形势依然严峻。我们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有丝毫松懈。

 

行动由我,让我们自觉遵守浙师大社区共同体的行为规范:


1. 自觉遵守社区的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相关排查工作。


2. 从外地归来,自觉在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隔离期间每日进行早、晚各一次体温测量并登记,体温异常立即报告工作人员。


3. 不聚集,尽量减少外出,外出一定自觉戴口罩。


4. 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自觉用纸巾或手肘掩住口鼻。


5. 出现发热、胸闷、咳嗽、乏力等呼吸道症状应自觉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不瞒报、谎报相关流行病学史。

 

共同战“疫”,让我们肩并肩、心连心。

 

待到阳光普照、山花烂漫时,我们再踏出家门,结伴欢歌,熠熠生光

 

重回三尺讲台、学路芬芳处,我们亦相观而善,相娱而悦,相得而和。

 

浙江师范大学片区共建委员会

20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