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觉,打牢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浙师大党委书记蒋国俊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会议强调,要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些重要内容,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内重要法规各项规定。要深刻认识党内法规制度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断提高执行党内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要坚持和发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和学习党史的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科学态度,把我们对党的历史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坚定历史自信、不断增强历史自觉。要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党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结合党章等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深化学习领悟、提高政治素养、把握标准要求,打牢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浙师大党委副书记朱坚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第一期《求是》杂志发表的文章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谈学习体会;浙师大党委委员、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吕迎春重点围绕《党章》、《准则》和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精神谈学习体会。
浙师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专题学习会。
编辑:程松泉

